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漆画艺术发展,促进漆画艺术家的创作、展示和交流,中国美术家协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2013中国(厦门)漆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2013中国(厦门)漆画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3年11月底-2014年1月中旬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
委员会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厦门市美术馆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黄 强
副 主 任:刘 健、冯健亲、蔡伟中、林朝晖、罗才福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李永清 佘国华 陈 娟
陈 鑫 陈文灿 陈金华 陈恩深
咸 懿 唐明修 黄天福 程向君
廖华生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丁 杰、廖华生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咸 懿、黄天福、陈 娟
四、展出作品数量:200件。
五、作品要求:
1.凡在2012年第三届全国漆画展后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漆画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漆画艺术家送作品参展。展览采取初评寄送作品彩照、相关资料,入围作品寄送原件参加复评的办法征集作品。
2.每位作者可先送2至3件(5寸×7寸)作品彩色照片至展览办公室,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初评不收作品原件、不收电子邮件。初评作品注明姓名、作品题目、材料、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个人艺术简历(200字内),于2013年10月5日前寄送达“2013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办公室周煜、邓文冰收,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体育路95号厦门市美术馆,联系电话:周煜办公室电话0592—2026665/0592—5371798、周煜手机13906003205、邓文冰手机13850007410,邮编:361012。送评照片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初评入围作品,展览办公室将通知作者送交原作及有关事宜,并务必填写初评入围作品登记表,连同复评费、作品退件费280元通过邮局汇款,务必在2013年10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达,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同初评。
4.作品规格包括外框长宽不超过2米。所有选送作品皆请自备合适牢固外框。
六、评选
1.本届展览入选作品200件,其中80件优秀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评奖工作。
2.本届展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从优秀入选作品中精选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每件作品收藏费18000元(税后),支付作者收藏费后原件由厦门市美术馆收藏,不再另行支付酬金。收藏方对所有入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和研究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询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3.优秀作品的作者获得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资格。
4.对优秀、入选作品颁发优秀、入选证书,收藏作品颁发收藏证书。
七、画册出版。《2013中国(厦门)漆画展作品集》收入所有优秀、入选作品,一件作品一页,在展览开幕时发行。所有优秀、入选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八、学术活动:举行“时代中国漆风·2013中国(厦门)漆画展学术研讨会”。欢迎美术理论家、漆画家撰写篇幅3000字以内角度独到、主题鲜明、观点新颖、论述有力的艺术评论投稿,于2013年10月5日前发至xmsmsg@163.com,评选入选后入编《2013中国(厦门)漆画展作品集》。
九、退件:原则上未被收藏的入选作品(包括落选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3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
2013年9月
作 者作品名称作品规格作品材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 是否同意收藏(必填) | 备 注 | 上栏为必填项,未填则视为同意收藏作者签名 | 2013中国(厦门)漆画展初评入围作品登记表 | --------转载自《中国美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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